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訂於2016年1月16日舉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相關規定,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者,得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登記。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書件:一、申請書;二、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含護照號碼、姓名、出生日期、發照日期、效期截止日期)影本1份;三、書明申請人姓名及收件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如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回郵信封應書明代收人姓名及其收件地址),於本年9月16日起至12月7日止,將前開書件寄達或送達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申請人亦可委託他人辦理登記,並檢附委託書及前項各款書件向申請人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事務所收到前開申請書件後,將於投票日30日前完成查核,並將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郵件寄交申請人;申請人如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通知書則逕寄該代收人。 詳細公告內容及表格請詳附件,中央選舉委會員網站亦登載相關資料及問答集(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為web.cec.gov.tw,請點選「選舉資訊」à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à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歡迎查詢利用。 Culture Center of TECRO 901 Wind River Lane, Gaithersburg, MD 20878 TEL:301-869-8585 FAX:301-869-8883 |